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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、家庭、购物礼品:

古代礼品习俗

从礼品的各种形式的起源中可以看出,礼品一般是以物的形式表现出来的,它的范围很大。在古代,礼品可以是钱币类的金银等,《春秋》、《史记》等史书和古籍中,常有天子赐与诸侯或功臣以“千金”、“万金”之记载也可以是工具、武器等专器械,“宝剑赠英雄”更是我国的千古佳话;还可以是马等特殊作用或特殊意义的动物,《三国演义》中关羽座下的“赤兔马”、刘备骑乘的“的卢”等。
  衣物、珠宝食物及田宅等更是平凡的了。最特殊的是古代,人也被作为礼品赠来送去,世界各地无不如此。中国古代第一美人西施被范蠡当作礼品献之与吴王夫差,貂禅是王允连环计中献给董卓的礼品。奴隶社会时期的任何国家,如古希腊的斯巴达,奴隶主之间互相赠送奴隶更是极其正常的事。

人类社会经过几千年的发展。进入近代社会以后,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提高,礼品这一独特的社会现象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,逐渐摒弃了一些违反行为首选道德和个人意志的不健康概念,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艺术形态,有其特有的内涵,有其诸多的表现方法。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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